3. 安裝場所應無有害氣體及蒸汽,應無導電性或爆炸性塵埃。 4. 冷卻水的進水溫度不超過30℃,冷卻水的流速對1000kVar及以下的電容器不低于4L/min,對1000kVar以上的電容器不低于6L/min。 5. 電容器的實測電容與額定值之差不超過額定值的±10%。 6. 電容器在工頻交流額定電壓下,在20℃時的tgδ≤0.0005。
7. 單臺容量較大的電容器(360kVar及以上),其冷卻水管的管路不應串接使用。 8. 其余符合JB7110-93 《電熱電容器》標準(當現行標準修訂時,則執行頒布的最新版本標準)。 |